English

“假”烟为何比“私”烟难打

1999-03-29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

打击走私、假冒卷烟,在各地做法相似,基本上都是把两害列入同一专项斗争项目进行打击的,不存在重此轻彼的问题。但为什么收效却大不相同?为什么在较为有效地控制住走私活动的同时,未能遏制住贩假行为呢——

在当前开展的打击走私、假冒卷烟的专项斗争中,各地普遍反映打假比打私难。这个问题在北京表现得尤为突出。强化专卖管理、收回批发权、捣毁窝藏点、取缔违法集散地、清理零售摊点、查办大案要案,这些管理和打击措施,力度很大,并取得重大进展,走私卷烟日渐减少,但贩假活动却依然非常猖獗。

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法制处处长张旭光说,在1998年北京查获的走私、假冒卷烟中,假烟在总数中占的比例超过70%,是1997年查获假烟的6.8倍。国家烟草专卖局调查表明,上海、武汉、西安等地查获的假烟同样不少。流入全国市场的假烟数量触目惊心,而且也呈上升趋势,去年比前年的增幅高达一倍,总量不少于二三亿条,对正常的烟草生产经营构成严重冲击。今年以来,情况仍不见好转,3月1日黄昏,记者暗访发现,北京街头仍有以低于市场价为诱饵,在偷偷摸摸地出售“红塔山”、“万宝路”的。

打击走私、假冒卷烟,各地基本上都是把两害列入同一项专项斗争打击,不存在重此轻彼的问题。为什么在较为有效地控制住走私活动的同时,却未能遏制住贩假行为呢?烟草管理、工商、公安部门认为,它涉及到政策、法律、经费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认识和部分烟民的心态等多方面的原因。

打击走私卷烟与打击假冒二者相比,打私得到的政策保证更为实际有力。政策允许将查获没收的走私烟公开拍卖,所得收入部分返还有关部门继续用于打私。有利于形成战果大、经费足、劲头高、力量强的良性循环。打假不同。假烟以伪劣材料制成,未经消毒、除尘处理,还有相当数量的假烟,用硫磺熏制过,吸入人体难免致病。查没的假烟必需全部销毁。在打假过程中,侦缉、检测、储运、销烟及奖励举报人等各项开支,主要靠生产、经营卷烟企业承担。很容易出现打假力度越大,打假成本越高,企业负担越重的状况。在目前烟草生产经营企业并不十分景气的情况下,一旦出现这种状况,将极易带来明知有假却无力或无心打击的消极后果。

而现在不法分子制造假烟的手段比过去更为狡诈,打假斗争难度更大。有的把制造假烟的设备装在机动灵活性强的汽车上,有的将造假工厂从城郊转移进山区。并从制造、运输,到批发、零售,编织出相当严密的网络。假冒品牌已从个别名优产品,发展到可以“全面出击”。哪种烟市场上缺货、畅销,不法分子即会迅速组织造假,运进市场。打假所需条件,不仅丝毫不能比打私的差,而且,还需针对制售假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,各地密切配合,齐心协力开展斗争。

然而,恰恰在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上存在问题。

一是在基层,有些领导干部非但不支持打假,还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,包庇、纵容造假、贩假,甚至像河南禹州姜村党支部书记那样,本身就拥有价值数十万元的造假机,直接参与造假、贩假。二是在地方政府,有些领导干部把打假当作应付差事,做表面文章,不从根本上采取措施。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公开阻挠打假。某地一位副市长,外地追查假烟到达该市,他不但不积极配合支持,还出面阻拦,甚至威胁办案人员并将举报人的姓名公开,使查处工作无法进行到底。

对此,办案人员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支持,但有关法律条款规定却不到位,支持力度十分有限。即使找到法律依据,在执法过程中,对造假贩假分子往往处理过轻,或是以缴代罚,或是以罚代刑,起不到惩戒震慑作用。不法分子很容易卷土重来。

与对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的态度不同,不少烟民对假烟相当“宽容”,甚至糊涂地认为“少花钱抽好烟划算”,这也为假烟提供了市场。

调查表明,打假难已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。过去,造假据点主要限于南方三四个地方,现在,已开始由少向多、由南方向中原、北方发展。广东潮汕、福建漳州等老据点至今未能根治。广西部分地区的造假设备已转移进湖南境内,在当地建立起新据点。甚至在京津冀交界地带,发现有大量的造假窝点;在上海、北京、西安等大、中城市,发现包装、销售假烟窝点。沉寂多年的河南许昌、商丘等地,造假活动已从手工操作,向现代机器设备制造卷土重来。造成国产卷烟销量下降,国家财政税收流失,烟民受害。

业内人士认为,首先,要提高对打假的认识。各地政府要认真负起保护国产卷烟的应尽职责,不能把应由政府办的事,推给企业去完成,更不能搞地方保护,妨碍甚至干扰打假。同时,要进一步完善并明确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认真解决打击假冒卷烟斗争中存在的法律不尽完善、量刑偏轻的问题。并要下大力气,迅速将制售假烟的嚣张气焰打下去。一是限期端掉造假工厂、黑窝,二是公路、铁路、水路,一齐出动,完全切断假烟运输线,三是严惩经销假烟不法分子,四是广泛宣传假烟的严重危害性,使假烟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